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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毕业生资格审查的通知
日期:2015-12-08 09:59:55  浏览量:41

 

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2016

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4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我厅定于201612月底组织对全省高校2016届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按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招收的2016届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含五年制高职学生,以下统称毕业生)。

二、审核办法

(一)资格审查。各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毕业生资格审核数据库填写说明(详见附件1),负责做好本校毕业生资格审查,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毕业生信息准确、完整。

(二)资格复核。省教育厅委托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全省高校毕业生资格复核工作。具体复核方式及程序如下:

1.计算机自动审核。各高校毕业研究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本专科毕业生(提前毕业、结业生转毕业生及其他学籍特殊情况除外)的资格审核工作,均通过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办公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网上进行审核,不需要到现场人工审核。请各高校、各有关单位通过计算机将毕业生资格审核数据库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进行严格匹配、核对(以下简称机核)。机核无误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点击上报生源菜单上传数据;机核有误的,根据机核结论,与本校学籍管理部门协商,将预计毕业生的相关信息在学信网上修改确认。预计毕业时间必须填写为2016年的有效时间,以便系统自动更新学籍库信息后,再进行审核。

2.对于定向委培毕业生,采取系统自动审核加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即在系统自动审核的基础上,除了系统提示有关定向委培单位的错误外,无其他错误提示的,由高校携带省教育厅录取新生名册及定向委培合同(协议)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进行人工审核(具体受理时间安排见附件2)。

3.继续试点使用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平台)的高校,可将实名制平台中已进行资格认证审核的毕业生通过资格认证审核中的标准资格认证库功能导出数据库,根据学校的需要调整后,直接导入到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办公系统,再进行机核

(三)其它对象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往届毕业生资格审核遗留问题初定于20165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集中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高校、各有关单位认真检查、及时清理,并按有关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做好集中办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高校、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尤其要发挥院系就业专干、辅导员的作用,全面、认真地对2016届毕业生资格进行审核。

(二)2016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将以考生号为关键字段与学籍电子注册信息进行比对,无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毕业生或基本信息与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不一致的毕业生将无法通过系统报送。各高校可以学信网的学籍数据库信息为基础,认真做好毕业生基本信息与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核对工作,完善成本校毕业生资格审核数据库。

(三)请各高校各单位按要求提交《湖南省普通高校2016届毕业生资格审核汇总表》(见附件3)和《关于报送湖南省2016届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材料的函》(见附件4)。在系统中自主完成了所有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可将以上两个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ytj@hunbys.com,确认收到后,即完成此项工作。

(四)全省普通高校2016届毕业生资格复核人工审核地点设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楼三楼),联系人:周麟、周勇龙,联系电话:07318281666382923324(兼传真)。在集中办理时间外需要办理毕业生资格人工审核的,请提前进行网上预约。

 

附件:1.毕业生资格审核数据库填写说明

2.湖南省普通高校2016届毕业生资格复核工作时间安排表

3.湖南省普通高校2016届毕业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4关于报送湖南省普通高校2016届毕业生资格审核材料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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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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