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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旅游学院教学巡查制度
日期:2015-11-03 10:54:07  浏览量:26

    为加强商贸旅游学院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考风,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日常教学巡查制度。

    一、巡查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二、巡查对象

    全院课堂教学、规模以上考试环节。

    三、巡查内容

    1、巡查教师授课情况,具体包括:

    1)教师到位:有无迟到、早退现象、随意调课等现象;

    2)教师仪表教态:在课堂上仪表是否整洁、有无不当穿着;

    3)教师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考勤、课堂纪律维护情况;

    4)教师授课情况的反映;

    5)教学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情况。

    2、巡查学生日常学习情况,具体包括:

    1)学生到课率;

    2)学生课堂表现:有无大面积睡觉、吃零食、玩手机等违纪现象;

    3)教室卫生状况、多媒体设备使用情况。

    3、巡查学生考试情况,具体包括:

    1)监考老师、试卷到位情况;

    2)考场纪律、监考老师履行监考职责情况。

    四、巡查人员安排

    巡查人员原则上由商贸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和教务干事担任,具体的名单由教学副院长负责拟定。

    五、巡查纪律及要求

    1、巡查成员务必着装整齐,挂工作牌按时上岗,认真履行职责。

    2、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需要当即解决的,可及时作出处理,可以不要当即解决的,则做好记录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或措施通报商贸学院教务办,但原则上应不影响、不干扰正常教学与考试。

    3、巡查期间应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如实反映巡查情况。

    4、每次巡查结束后,应到教务办登记相关情况,由教务办汇总并公布。

    5、商贸学院领导将不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检查,对巡查不到位的将进行批评、督促,严重不到位的,将在学期期末目标考核中予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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