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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的通知
日期:2015-10-22 13:31:23  浏览量:90

校属各部门:

    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5]448号,下称448号文件)文件要求,2015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这一工作,现将本年度学校职称申报材料收审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1、2015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要求较去年有变动,请申报人员按照2015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电子材料包(附件4)内的《全网担保平台2015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或《全网担保平台2015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初任材料种类及要求》要求,切实做好个人职称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并于11月3日—5日期间将个人完整、编好页码且已装订的职称申报材料交至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B405),同时将所需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职称申报材料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全部提交,逾期不再受理材料补充、更换事宜。

    2、申报人员必须对本人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伪造、虚报学历、资历、计算机考试成绩、外语考试成绩、论文著作、教学工作量、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工作业绩等行为者,按上级文件要求一律取消其今年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需加盖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规划处、财务处等部门公章的,待校内测评完成后由各行政处室统一加盖。凡未按要求签名或因审查未通过而未加盖公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3.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55号)文件要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的确认时间,截止接收申报材料日为9月30日;年度考核截止年份为2014年;教学工作量考核时间截至2015年7月2日。

    二、校内测评要求

    校内教学测评、参评人员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证明、综合考评推荐所需填报的校内测评表格(申报评审人员需填写3张,初任人员不需要,见附件4),请单独填写好后于提交材料当天一并提交。对表格填报内容有疑问的,请与组织人事处(参评人员教书育人、获得表彰奖励情况登记表)刘晟老师、教务处(申报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教学工作测评表)肖毅老师、科研处(参评人员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证明)杨帆老师联系。

    三、其他要求

    1.缴纳评审费。请职称申报人员在递交材料前,先到学生服务中心财务处窗口(教师单身公寓101房)缴费,缴费时间为(11月2日-5日),提交材料时须向职改办工作人员出示缴费收据,否则拒收材料。职称评审费标准为:高级职称评审费43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240元/人、初级职称评审费135元/人,初任初、中级职称不收费。

    2.请申报人从现在开始到评审工作结束前的这段时间,密切关注学校OA办公系统(外网可登陆)。所有相关职称评审的通知、公示等,都将在OA办公系统上发布。

    3.本次参评材料集中收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务必请各部门引起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支持,及时通知相关申报人员,按职责把好材料审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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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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